1.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2019年修订)第十七条规定:
“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,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,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”
2. 具体执行要点
3. 实操中的常见做法
4. 重要提醒
建议 为确保自身权益,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,应主动与人力资源部门确认:
如需了解所在城市的具体政策细节,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12329服务热线。